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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载 |《商业秘密分类保护与案例评析》

发布时间:2024-12-23

3、通过被诉侵权人与权利人客户和员工的联络记录能否反推其持有相关信息?

被诉侵权人向权利人客户或员工散布负面信息时,必然留下联络痕迹。基于该等联络记录,虽然不能认定被诉侵权人侵犯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但是,足以推定其掌握权利人员工信息和客户信息这个事实,权利人据此可以请求其删除全部信息。如果被诉侵权人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该等信息,则侵犯了权利人商业秘密,不论其获取或掌握该等信息时是否具有合法权限。

本案中,原告主张被告向其员工和客户散布负面信息,进而主张被告侵犯了原告商业秘密,系法律适用错误;另一方面,原告未能举证证实被告确已实施过上述散布行为,从举证责任上看,未完成基本的举证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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