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理的律师团队既有代表投资方的丰富经验,亦有代表融资公司及创始人的众多案例,我们的律师团队深入了解各项投资条款的最佳法律实践以及发展趋势,懂得如何在条款的磋商中达到最佳的,有效的利益平衡,最终实现共赢的局面
了解更多北京商理作为综合性律师事务所,合同纠纷及争议解决一直是我们重要业务的组成部分,我们拥有专业的律师团队以应对,解决各种法律问题,在处理每一个案件时,我们的目标都是最大程度上避免客户业务的中断并帮助客户迅速解决问题
了解更多婚姻家庭法律业务部是北京商理的重要的业务部门,该部门由专业从事婚姻家庭法律业务的资深律师作为业务部门负责人,由一批专业从事该领域的执业律师组成业务团队,民事代理律师为当事人解决各类婚姻家庭疑难纠纷
了解更多5、采取保密措施达至何种程度方为合理有关商业秘密保密措施的相应性、足以抵抗方向工程等一般要求,前文以详述,此处仅讨论权利人所采取之保密措施需要具体到何种程度问题。本案二审法院以欣生公司“未证明相关保密事项的具体内容”为由认定欣生公司未采取合理保密措施,最高人民法院对此予以纠正。那么,权利人通过劳动合同
3、权利人向人民法院准确陈述商业秘密及其密点的重要性最高人民法院在本案中指出,在商业秘密侵权案件的审理中,原告必须首先明确其诉请保护的商业秘密的内容,否则法院无法进行审查,更无法对被告使用的信息是否与原告诉请保护的商业秘密相同或者实质相同作出判断。原告在确定诉请保护的商业秘密范围时,可能因诉讼能力的不
2、技术类商业秘密载体与其技术创意及其发展变化状态之间的关系问题如最高人民法院在本案中所指出的那样,“能够作为商业秘密受到法律保护的不是某种产品,而是体现在产品中的信息”,此处所谓的“产品”其实就是商业秘密的载体,“产品中的信息”就是商业秘密的创意。技术创意通过产品表达,产品反证技术创意的客观存在,最
(三)本案启示及重点问题评析1、专利技术公开前或其他非专利技术中的技术创意应否作为商业秘密加以保护本案中,一审法院将涉案技术中原料配比和生产工艺之创意定性为商业秘密并加以保护,并指出涉案技术信息中具体配比、生产工艺系非公知技术,欣生公司通过劳动合同约定采取了保密措施,且该技术已经投入生产具有商业价值。
3、关于益生公司涉案技术信息与欣生公司诉请保护的商业秘密是否构成相同或实质相同最高人民法院认为,欣生公司不能证明其在俞某任职期间即已经掌握了其诉请保护的商业秘密,更不能证明被申请人接触了其诉请保护的商业秘密。在此情况下,将益生公司的涉案技术信息与欣生公司诉请保护的商业秘密进行对比对于认定益生公司是否侵
2、关于被申请人是否采取不正当手段接触了欣生公司诉请保护的商业秘密最高人民法院认为,欣生公司与俞某签订劳动合同,约定不准俞某把该公司所有产品的生产过程、技术参数及配方等泄露给外单位或个人。应当认为欣生公司对其所拥有的商业秘密已经采取了保密措施。合理的保密措施并不必然要求告知保密义务人保密事项的所有具体
(二)最高人民法院裁判说理的重点最高人民法院审查认为本案主要涉及以下问题:欣生公司诉请保护的商业秘密于俞某在欣生公司任职期间是否已客观存在;被申请人是否采取不正当手段接触了欣生公司诉请保护的商业秘密;益生公司涉案技术信息与欣生公司诉请保护的商业秘密是否构成相同或者实质相同。1、关于欣生公司诉请保护的商
2023年11月24日,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2023)粤14民终1734号民事判决书。北京商理律师事务所作为二审代理机构,代表客户(本案上诉人,一审原告)推翻一审判决,二审法院改判全额支持上诉人一审诉讼请求,难能可贵。本案典型特征:在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法院明目张胆的帮助被告“补充证据”且完全脱离基本法律常识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