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载 |《竞业限制法律理论与实务深度剖析》
发布时间:2022-04-14
(二)间接因果关系证据
如前所述,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义务所造成的损失,违约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因果关系的主要形式是间接因果关系。无论是劳动者入职竞争单位,还是劳动者自行或为他人生产或经营竞争产品或业务,其违约行为与用人单位所遭受损害之间,均加入了新的元素,使得该类因果关系属于间接因果关系。针对该间接因果关系的举证,用人单位实际上只需要举证证实劳动者负有竞业限制义务和劳动者违反了竞业限制协议或条款约定的情形即可推定违约行为和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而无需另行提供其他专门证据证实该等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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