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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载 |《竞业限制法律理论与实务深度剖析》

发布时间:2022-05-23

(三)证明劳动者自行生产或经营竞争产品或业务的证据

证明劳动者自行生产或经营竞争产品或业务,用人单位需要分别举证证实劳动者生产行为、经营行为、产品或业务状态、生产或经营行为与产品或业务之间的关联等。

1、公开交易市场中劳动者或其单位的产品或业务成果。该部分证据前文已述及,此不赘述。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单位从公开交易市场取得相关产品或业务成果,其证明目的与前文所述证实两单位之间竞争关系截然不同,用人单位在此是为了证实劳动者生产或经营了相关产品或业务这个事实,而不是利用该产品或业务的属性来证实竞争关系。所以,用人单位只需要证实公开交易市场上存在该产品或业务,且该产品或业务由劳动者或其单位生产或经营即可,而不需要说明该产品或业务与劳动者原任职单位的产品或业务存在竞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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