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载 |《商业秘密分类保护与案例评析》
发布时间:2024-06-04
2、关于共盈公司、派威公司是否侵犯了嘉力达公司商业秘密的问题。共盈公司二审审理过程中自认其在与嘉力达公司合作期间违反了协议的保密条款同时与派威公司接触,并向派威公司泄露了涉案软件源代码,但辩称其当时是为了向派威公司证明自己研发相关软件的能力,泄露了部分软件源代码,并非将嘉力达公司的软件原封不动地交付给派威公司,且由于嘉力达公司没有完全按期履行付款义务,共盈公司有权使用和转让;同时承认派威公司网站上捐款人就是其法定代表人伍某,派威公司产品推广活动中展台前面的人有郭某,郭某参加过派威公司的产品推广活动。二审法院确认一审法院对本节事实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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