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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载 |《商业秘密分类保护与案例评析》

发布时间:2024-09-04

第四,被侵犯商业秘密的价值。涉案技术秘密具有较高的商业价值。涉案技术秘密是嘉兴中华化工公司与上海欣晨公司共同自主研发的乙醛酸法制备香兰素新工艺,创造性地采用了化学氧化法。相对于传统的“催化氧化法”,上述新工艺具有反应条件温和、反应终点更易控制、副反应少的优点,属于创新技术。涉案技术秘密研发完成后,嘉兴中华化工公司于2005年完成了3000吨产能香兰素项目的投产,2007年生产规模扩建到年产1万吨。可见,涉案技术秘密对嘉兴中华化工公司的香兰素生产贡献巨大。王龙集团公司、王龙科技公司在非法获取并实际使用涉案技术秘密后,才成功实现了以极低成本生产香兰素,且其香兰素生产线的设计年产量和实际年产量已达数千吨,产品遍销全球市场并已占据10%左右的市场份额,并从中攫取了巨大的商业利益,其中涉案技术秘密的非法使用是其获取巨大商业利益的核心和关键。因此,无论对于嘉兴中华化工公司来说,还是对王龙集团公司、王龙科技公司、喜孚狮王龙公司来说,涉案技术秘密均是其香兰素产品占据全球市场份额并创造巨额利润的重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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