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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载 |《商业秘密分类保护与案例评析》

发布时间:2024-09-18

7、食品添加剂技术设备和技术图纸比对重点是什么?改良后技术能否用于对比?

食品添加剂技术设备、图纸、管道工艺、仪表流程等技术秘密,在与被诉侵权信息进行比对时,重点在该技术信息载体中的设备图、工艺流程图比较,其中,设备的结构型式、尺寸、参数、制造要求、名称编号等是设备比对的主要内容;工艺管道及仪表流程图的设备位置和链接关系、物料和介质链接关系、控制点几参数是其比对主要内容。如被诉侵权信息系对权利人技术信息改良,并不影响其侵权行为构成,相反,其改良不当获取的技术秘密本身就属于“使用”类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在进行比对时,需要关注改良技术与权利人技术秘密的比重关系。

本案中,被诉侵权技术信息载体为王龙集团公司等被诉侵权人获取的200张设备图和14张工艺流程图,经比对其中有184张设备图与涉案技术秘密中设备图的结构型式、大小尺寸、设计参数、制造要求均相同,设备名称和编号、图纸编号、制图单位等也相同,共涉及40个非标设备;有14张工艺流程图与嘉兴中华化工公司的工艺管道及仪表流程图的设备位置和连接关系、物料和介质连接关系、控制内容和参数等均相同,其中部分图纸标注的图纸名称、项目名称、设计单位也相同。同时,王龙科技公司提供给杭特公司的脱甲苯冷凝器设备图、王龙科技公司环境影响报告书附15氧化单元氧化工艺流程图虽然未包含在冯xx提交的图纸之内,但均属于涉案技术秘密的范围。

关于201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的工艺流程图,其中附15氧化单元氧化工艺、附16氧化单元亚铜回收工序、附17脱羧单元工艺流程图分别与嘉兴中华化工公司的氧化工段、亚铜氧化工段、脱羧工段工艺管道及仪表流程图相同;附20香兰素结晶和乙醇回收单元工艺流程图与嘉兴中华化工公司的二结及甲醇回收工段流程图相比,仅缺少计量槽和过滤机,两者构成实质性相似;附18香兰素萃取流程图与嘉兴中华化工公司的香兰素萃取工段流程图相比,将原有3个萃取塔增加为4个,由于该两个工段均为多个设备组成的复杂工艺流程,在其他技术信息相同的情况下,减少个别辅助设备或仅增加一个萃取塔对整个工序的工艺流程不足以产生实质性影响,该两个工段工艺流程图与嘉兴中华化工公司的工艺管道及仪表流程图构成实质性相似;附13碱化与缩合酸化单元流程图与嘉兴中华化工公司的缩合工段工艺管道及仪表流程图相比,缺少多个缩合塔串联的技术信息;附14木酚萃取单元流程图与嘉兴中华化工公司的木酚萃取工段工艺管道及仪表流程图相比,缺少甲苯回收工艺流程信息;附19分馏单元流程图与嘉兴中华化工公司的头蒸工段工艺管道及仪表流程图相比,将原有3组蒸馏装置增加为5组;附21辅助工段流程图与嘉兴中华化工公司的硫酸配置工段工艺管道及仪表流程图具有一定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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