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载 |《竞业限制法律理论与实务深度剖析》
发布时间:2022-03-24
四、离职劳动者违约行为信息和资料汇集
如前所述,用人单位发现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义务的过程中,将获得大量的信息、资料和其他证据,用人单位应当实时汇集并整理该类材料,将其作为后续行动的证据储备。该等材料的汇集和整理,可以按照重要性分类,也可以按照材料性质分类,也可以按时间先后顺序分类,还可以按照客户类别进行分类。无论哪种分类方法,均应指向证实特定劳动者违反或不违反竞业限制义务,以及该特定劳动者应否承担违约或赔偿责任。笔者认为,从利于诉讼和追责的角度出发,按照时间先后顺序分类整理或按照材料性质分类整理,是比较实用的。
按照时间先后顺序汇集和整理材料。通常,从劳动者离职之日到劳动者第一次违反竞业限制义务的行为发生之日,再到违约行为持续的时间,最后到违约行为损害后果的发生及持续时间。按照这个顺序整理而成的材料集,不仅能够连贯的展现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义务的全过程,还能让查阅材料的人,尤其是法官,清晰的感受到违约事件的全貌,建立内心事实轮廓。当然,大部分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义务的行为不会是单次偶发事件,而是循环重复的违约行为,此时,材料汇集或整理时,可以分轮次归类,每一个轮次的材料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单元。
按照材料性质尤其是法律属性分类汇集和整理,这是为后续诉讼或仲裁中的证据材料做准备。相对而言,这种方法对材料汇集和整理人员的专业素养要求较高。涉及劳动违反竞业限制义务行为的材料,从法律属性角度出发,可分为违约行为事实、损害后果事实、因果关系等。其中,证实劳动者存在违约行为事实的材料包括:在竞争单位就职的材料,比如规律性出入竞争单位办公区的录像或照片;为竞争单位工作或提供帮助的材料,比如业务联络或工作成果;直接竞争行为材料,比如自行生产或经营与原用人单位相同或类似产品或业务的材料。证实劳动者造成原用人单位损害后果的事实材料包括:原用人单位客户流失、营业额异常减少、相关商业秘密被泄漏或利用等。损害后果与劳动者违约行为之间因果关系的材料包括:特定客户从原任职单位移转至新入职单位、劳动者直接竞争行为导致市场份额减少以及公知事实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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